基础医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秋季开学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中心:
2012年秋季开学伊始,为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师生人身和校园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现就做好秋季开学后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排查不稳定因素。
各系、中心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强化大局意识,提前安排、提前部署,结合实际,狠抓安全责任制,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各系、中心要全面收集、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重点围绕国际国外重大政治事件和事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及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深入调查,尤其要注意发现和及时掌握各类预警性、行动性、内幕性信息,做好不稳定因素的分析预测、研判报告、妥善处置等环节工作,完善处突预案,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在学校和学院党政的统一领导下,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努力做好减少矛盾、缓解矛盾、化解矛盾的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内部不稳定因素,确保不发生影响校园稳定和波及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二、加强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开学后,各系、中心要对教职工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防骗、防毒、防破坏、防灾害、防交通事故和防人身伤侵害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研究生支部要加强研究生的安全教育,要求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和相关管理规定。
三、认真开展安全自查活动,加强安全隐患整改。
根据学校综治委要求,各系、中心于开学后认真开展内部安全自查工作,安全自查内容为:
1、教职工到岗、返校情况。深入了解和掌握教职工思想动态,做好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落实重点人员的管控措施,排查有无不稳定人员、不稳定因素。
2、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建筑物、办公室及楼道的安全情况。
3、消防安全,重点是实验室、教学楼、学生公寓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违章行为。
4、加强对存放和使用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实验室、库房等场所的检查。各类危险化学物品在保管存放、领取登记和使用环节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物防、技防设施是否完备,值守人员是否在岗履行职责,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各系、中心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于9月17日前将《2012年春季学期安全自查登记表》纸质版(系、中心负责人签字)报学院温江院办。
特此通知
基础医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