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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21 11:41: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系、中心: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通知》,请已评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但未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教师,按以下要求向学院提交资料:

   1.一寸免冠照片1张(背面注明职称级别和姓名)。

   2.《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证名册》(附件一)电子版。

   3.办理高级职称证书的人员需提交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备审,复印件(两个证书复印在一张A4纸张上)一份。

   4.办理高级职称证书的人员若属于年龄免试者,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备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

   5.办理高级职称证书的人员若属于专业或学历免试者,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备审,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A4)。

以上材料纸质版及证件原件请于2012323日(周五)9:30-12:00,14:00-15:00交到十二桥院办陈洁老师处。电子版《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证名册》请将电子表格文件名另存为自己姓名,于32315:00前发送至学院邮箱61800219@163.com,主题注明:“请陈洁老师查收资格证资料”。

请各系、中心及时通知所属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每年只办理一次,逾期人事处今年将不再受理。

 

附件一:[XLS格式]附件《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证名册》

 

基础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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