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庆祝“三、八”节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书记、工会小组长:
根据校党委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传承雷锋精神活动要求,结合校工会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通知精神,院党委及院分工会决定:由各党支部牵头、工会小组长协助,在3-4月,组织所属系、中心党员和工会会员开展以“发扬雷锋精神”为主题的相关活动。
校工会给每个女职工50元节日慰问费,学院给全院职工补贴50元活动经费。请各支部、工会小组长开展活动后,写一篇活动报道,配照片,凭正规发票,按规定额度审核报销。
另请各党支部将传承雷锋精神纳入本学期组织生活重要内容之一,及时宣传报道身边的好人好事,对于典型事迹、典型人物要及时上报。通过树典型、学典型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发展。
祝全院女职工“三、八”节快乐!
中共威尼斯98488基础医学院党委
基础医学院分工会
20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