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教职工学历(学位)变化登记表》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校人字[2011]25号文件要求,现对学校在职职工人事档案材料进行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
若参加工作后学历、学位发生了变化的老师,请填写《教职工学历(学位)变化登记表》(请登录学校组织部网页“最新公告”下载),若学籍材料未归档,请同时提交相关学籍材料。请以系为单位于9月6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温江院办,电子版发至61800219@163.com。
学校组织部网页:
http://210.41.222.175/Html/zxgg/2011-7/12/152413573.html
基础医学院办公室
201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