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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基础医学院教研活动管理规范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08 15:22:5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教研室、中心:

   现发《基础医学院教研活动管理规范》(基础字[2013]7号),全文如下,请遵照执行。

                                           基础医学院

                                          2013年10月9日

          基础医学院教研活动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研活动开展,提升教学质量、培养师资队伍,促进教学教改建设,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特制定《基础医学院教研活动管理规范》,内容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学习。
2.学习和研讨先进教学理论、相关学科新成果及国内外研究新动向。
3.研讨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
4.研讨专业、课程、教材、师资队伍、实验室等教学基本建设。
5.集体备课及教学经验交流。
6.开展试讲、讲课比赛、示范教学等活动。
7.修订研讨人才培养模式、培养计划、课程体系与结构、教学大纲等。
二、组织形式
1.教研活动主要以教研室为基本单位进行,教研室主任作为第一负责人,需保证教研活动的正常进行;鼓励系内相关教研室跨教研室、跨学科、跨校进行教研活动。
2.教研活动的方式可具有多样性,如可采用集体备课、讨论研究、学习观摩、座谈交流、专题报告、教学检查等形式进行。
三、具体要求
1.制定学期教研活动计划
每学期开学前,教研室应制定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列出活动的内容和方式,于开学后两周内报学院教学科研科,同时发送电子稿。
2.明确教研活动重点
教研活动要密切结合学院与本教研室的教学实际,每次活动都应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并任务落实到人,专题主讲人应认真准备材料,以确保教研活动的质量。
3.制度化
各教研室每学期开展教研活动(含参加学院、本教研室的教研活动)一般不少于3次。教研活动要有记录、报道及图片资料。
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参加人员姓名,未参加者原因,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及主要过程,活动结果及体会收获,存在不足、原因以及改进措施等。
4.学期教研活动总结
每学期结束后,各教研室应写出学期教研活动总结,于考试周前报送教学科研科一份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稿。
四、活动管理
1.明确院教学督导专家的参与及指导作用。
2.强化系主任在本学科领域对教研活动的指导与管理作用。
3.教研室安排教研活动应有相对固定的时间,每学期具体时间安排由教研室确定后报教学科研科备案。
4.教学科研科要加强对教研活动的引导,并不定期地对各教研室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5.教研室主任应主动负责组织教研活动,每一次教研活动均要安排专人进行记录(包括活动内容、考勤情况、发言记录等)。未完成的教研室将全院予以通报,并扣除相应绩效。
6.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是对教师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经常不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各教研室有权不安排其承担教学任务,并扣除个人奖金50元/次。
7.学院按各教研室活动情况,每学期进行评比,评比结果将在学院内网上公布。学院将给予评比优秀的教研室奖励。
五、活动经费
教研活动经费按50元/人/次划拨,活动结束后将通讯报道(含图片)报学院教学科研科,经审核后统一报销支付。
六、附则
1.本规范由教学科研科负责解释。
2.本规范由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


                                      基础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