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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表彰学校教龄及校龄满30年教职工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13 15:09:5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系、中心: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做好表彰学校教龄及校龄30年职工相关工作的通知》,学校即将启动学校教龄及校龄30年职工表彰工作,请各系、中心宣传到所属教职工,并统计本系、中心在校工作及从事教学满30年的教职工人员。请以系(中心)为单位填写《2013年符合学校教龄及校龄满30年教职工统计表》附件一,电子名单于201362111点之前,发到学院邮箱(61800219@163.com),主题请注明:“龚圆渊收XX30年教龄统计”。

校龄及教龄计算:按照在201311日—20131231日间刚满30年为准。享受过表彰的人员不再报送。

附件[2013年符合学校教龄及校龄满30年教职工统计表] 

 

基础医学院办公室

201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