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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

转发研究生院“2015届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须提交的纸质及电子材料”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13 10:45:4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须提交的纸质材料(学籍档案部分):

1、答辩前必须向学院提交培养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答辩资格审核。相关材料包括个人培养计划、教学实践表、临床实践表(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临床轮转表,非医学专业为社会实践表)、开题报告、发表论文(检查原件,提交复印件)、博士中期考核表、学术交流表等。

2、答辩后须向学院提交学位相关材料的原件,包括答辩资格审核表(部分学院)、答辩表决票、答辩情况表、学位申请书、毕业生登记表、论文评阅意见书、学位论文等。

二、须提交的电子材料(研究生网络管理系统):

1、开题报告提交

毕业与学位栏中提交开题报告申请和开题结果录入(开题申请须6个月之前完成,否则无法网上申请答辩资格)

2、学术论文发表

毕业与学位栏中提交学术论文发表情况(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是必审内容,否则无法申请答辩资格)

3、答辩申请录入

毕业与学位栏中提交答辩申请,录入拟答辩日期、答辩地点和学位论文题目、摘要等关键要素(待学院审核后进行)

4、答辩结果录入

毕业与学位栏中提交答辩结果,录入专家相关信息和答辩结果(须通过学院审核)

5、学位授予数据核对(答辩后录入,非常重要)

①个人基本信息(尤其注意“攻读本学位前户口所在省市”一栏);

②学业信息(考试方式一栏注意要选择)

③入学前学位学历信息(硕士需填写本科信息,博士须填写硕士和本科信息,非常重要,务必填写完整)

④学位论文信息(学位论文主题词一律用英文逗号分开,不得超过五个);

⑤获学位后去向信息。

特别注意:“学位数据核对”中所有项目将全部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学位授予信息年报系统”,并在教育部学位网上提供网络查询。有任何一项漏填、留空白将导致本人全部学位信息无法上报,因毕业生原因造成个人信息不全、信息错误等情况导致学位信息无法从教育部学位网上查询的,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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