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处“关于做好2016年度科技扶贫计划项目后续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接省科技厅农村处通知,根据项目、资金、人才、基地一致的原则,请拟上项目负责人(见附件)对涉及工作进一步梳理,具体包括:
1、对拟定项目涉及的示范村、示范户进行核实,是否包含省市县各级示范村、示范户。不包含的,要调整为包含示范村示范户;无法调整项目范围的,可调整示范村、示范户。并填写示范村、示范户的扶贫任务和阶段目标。确实无法调整的,应做出说明,科技厅将研究是否继续立项程序。
此项工作将纳入项目计划任务书。
2、对拟定项目申报书参与的科研单位人员,符合条件的,要组织申报为三区人员,填写“三区”选派科技人员汇总表表格,纳入三区科技人员管理。此项工作将纳入计划任务书。
3、对拟定项目拟建的科技服务平台进行统计。此项工作将纳入计划任务书。
上述表格电子文档与10月22日下午5:00前发学校科技处邮箱kjcxmk@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附件
附件2:附件
附件3:附件
科技处
2016年10月20日
终审: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