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处“关于校基金申报形式审查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医院、馆所中心:
经对2015年度校基金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A.未正确上传盲评版,出现申报人及参加人员信息;B.申报类别错误;C.个人撤销申报;D.学院撤销申报;E.封面及结果信息不全;F.学院未提交审核,不通过名单详见附件1。
处理方法:请重新上传正确的申请书,信息不全者请完善相关信息;申报类别错误:可以变更申报类别,但必须符合申报指南要求,学校第一附属医院未设立医院专项,国家级课题预研专项根据国家基金评审结果自动资助,不需申报;学院未审核请联系学院处理。
请各学院、医院、馆所中心及时通知申报人,务必于2015年6月8日(星期一)12:00之前完成修改并提交,过时视为放弃申报。
相关附件请到科技处下载。
科技处项目科
2015年6月5日
终审: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