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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98488监考员守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2-09 15:24:20 浏览次数: 【字体:

威尼斯98488监考员守则

1. 考前必须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熟悉监考业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的进行。

2. 提前1-2天领取试卷。认真核对试卷,发现试卷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学院或教务处报告。

3. 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手机关至静音状态;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报纸﹑谈笑﹑睡觉等)。

4. 应在考生入场前布置考场。发现考场异常无法组织考试应立即汇报。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场规则》,试题下发后宣布试卷总页数,提醒考生核对试卷,并在黑板上板书“诚信应考、请将各种通讯工具关闭、考试科目、考试起止时间、试卷总页数”等内容。

5. 认真检查每一位考生的有效证件(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是否齐全。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不满30分钟,不得退出考场。

6. 不得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楚之处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7. 认真监督考生考试,一旦发现违纪或作弊的苗头,必须立即警告;对违纪作弊事实确凿者,应宣布为违纪或作弊,取消当堂考试资格,务必将违纪作弊考生的情况如实填入考场记录单,没收其违纪证据,责令其写出书面检讨并签字,所有材料附在考场记录单后一并交回教务处;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可以直接逐出考场,并报告主考及时处理,记入考场记录单。

8. 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规,也不得指使他人进行以上违规行为。监考员违规的,视其情节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