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成都中医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成中医研究生函〔2023〕19号),《关于印发<成都中医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成中医研究生函〔2023〕20号),结合公共卫生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为先,研究生思想品德和学术行为鉴定采取一票否决制;鼓励研究生认真学习、刻苦专研、勇于创新,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科研和学生工作,全面发展,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学院党政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和研究生代表,负责制定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申请、评审、公示等工作。
三、奖学金项目
奖学金项目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具体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由学校下达我院奖励名额;
(二)学业奖学金:共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具体由学校下达我院奖励名额。
四、奖学金申报条件
(一)参评对象
学业奖学金由全体研究生参加评选,研究生二、三年级计分为研究生上一学年各项评定内容分值总和,研究生一年级以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计分细则排序和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排序。国家奖学金由研究生二、三年级参加评选,计分同学业奖学金。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有良好的学风,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认真学习,按计划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良;
6.截止评选之日,各科成绩须均无重修、无补考记录,专业英语、学术英语、日语口语、日语听说课程均不计入平均分但无不及格。学业奖学金评定要求已参加考试的所有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国家奖学金评定要求已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所有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7.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且导师同意参评。
8.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在实验室因违反操作规程,发生重大实验室事故者;
(4)参评学年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5)参评学年学籍状态有休学者(在学制期限内,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除外);
(6)超过规定学制年限(因保留学籍、休学等原因延长学习期限的除外);
(7)无故不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工作及活动(包括学术讲座和论坛、党组织活动、监考、阅卷、志愿者活动等)2次以上者。
五、奖学金评审标准
(一)奖学金评定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课程学习、学术研究、实践活动四个大项。每个大项权重见表1。
表1 奖学金总分值计算权重标准
评定内容 | 思想政治 | 课程学习 | 学术研究 | 实践活动 | 合计 |
权重 | 0.2 | 0.2 | 0.4 | 0.2 | 1 |
(二)评分细则
1.思想政治(得分×20%)
(1)制度法规和道德修养:遵守国家、校、院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坚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参加各类党组织活动。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勉踏实,勇于奉献。(研究生支部和研究生辅导员认定),加4分。
(2)见义勇为,受省、市、校表彰,分别加15,10,5分。
(3)参加各类活动:参加本科生教育辅助活动,志愿者活动,参加社团、社会实践活动,参加文体、竞技活动,日常、节假日出勤情况(研究生科评定),加4分。
(4)参与所在教研室综合工作完成情况(教研室综合评定),加2分。
2.课程学习(得分×20%)
(1)培养计划所选课程成绩: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并且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加8分。
(2)外语成绩:全国大学生英语通过六级,记2分;全国大学生英语通过六级成绩超过500分,加4分。
(3)专业学习情况:学位论文开题情况2分;中期考核情况2分;科研记录笔记相关材料检查情况,加2分。
3.学术研究(得分×40%)
学术研究包括发表论文、主持课题、出版专著、发明专利等。
(1)学术论文
所有期刊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均为威尼斯98488,发表的论文仅限于正式发表(包括网上发表),所有论文的录用证明、接受证明、缴费证明等不能作为已获得成果认定。同一成果只认定一次。若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期刊论文,各期刊论文计分见表2。其中,论著(Article)系数为1;综述(Review)系数为0.50;研究类(Letter及Editorial Material)系数为0.25。
根据以上加分原则,以下情况再乘以相应的系数:
1)作者均为学生:中科院一区的期刊论文,第一作者加分系数为1,第二作者加分系数为0.50;中科院二区及以下的期刊论文,仅给第一作者加分,系数为1;共同一作的论文,无论排名,根据共一作者人数平分系数(总系数分布见表2)。
2)第一作者为实际指导导师:第二作者学生,计分减半;实际指导导师和研究生为共同第一作者,加分系数为0.75,若多个共同第一作者,无论排名,除去导师,根据共一作者人数平分系数(学生总系数为0.75)。
特别说明:国家奖学金所有论文均应以第一作者(不含共一)发表且署名为威尼斯98488为第一单位,高预警期刊SCI论文不作为评奖成果,以学校文件为准。
表2 学术论文计分标准
发表期刊或收录级别 | 分值 |
SCI、SSCI、A&HCI | 一区80;二区40;三区20;四区10 |
CSSCI、EI | 10 |
CSCD、ISTP | 6 |
北大核心期刊 | 5 |
备注:学术论文不含当年最新公布高风险预警期刊论文
(2)主持及参与科研课题
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校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须提供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计分标准见表3。前3位主研(不包括负责人),系数分别为0.5、0.3,0.1折算加分。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给前3位主研人加分,部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给前2位主研人加分,厅局级科研项目仅给第1位主研人加分。
表3 主持科研项目计分标准
级别 | 分值 |
国家级 | 40 |
部省级及以上 | 20 |
厅局级 | 10 |
(3)出版专著
专著须已正式出版,提供著作封面、版权及署有本人姓名的章节的复印件。计分标准见表4。
表4 出版专著计分标准
出版社 | 主编 | 副主编 | 编委 |
国家级 | 30 | 20 | 10 |
省市级/行业 | 10 | 8 | 5 |
(4)发明专利
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在专利授权期内(具有专利号)第一发明人计20分,第二发明人计10分,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计分。
4、实践活动(得分×20%)
实践活动包括学术交流、各级各类比赛、评优评先个人表彰、学生干部、三助一辅等项目。
(1)学术交流
参加学术会议必须要有论文交流,包括会场现场报告、书面交流(poster)、会议论文集,应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如会议论文集、会议日程、交流照片、邀请函、接收函、摘要原文等。
同一个会议,相同研究既有口头发言又有壁报交流,只认最高加分项,不重复加分。同一个会议不同研究的大会发言/壁报可分别加分。同一个文章或摘要参加多次国际会议,只认一次会议,不重复加分。计分标准见表5。因参加学术会议现场报告或壁报获奖前三名在表5的计分基础上以此再加6分,4分和2分。
表5 学术会议计分标准
类别 | 现场报告 | 壁报 |
国际学术会议 | 20 | 10 |
全国学术会议 | 10 | 5 |
省级学术会议 | 5 | 2.5 |
(2)各级各类比赛
1)科技活动、创新发明、学科竞赛(挑战杯、创新创业、互联网+等竞赛)。
在各类比赛中成绩显著,以荣誉证书排名为准,计分标准见表6。
表6 各级各类比赛计分标准
排名等级 | 1-2名 | 3-4名 | 5名 |
全国一等奖 | 40 | 30 | 20 |
全国二等奖 | 30 | 20 | 10 |
全国三等奖 | 20 | 10 | 5 |
省部一等奖 | 20 | 10 | 5 |
省部二等奖 | 15 | 8 | / |
省部三等奖 | 10 | / | / |
市级一等奖 | 10 | / | / |
市级二等奖 | 8 | / | / |
市级三等奖 | 5 | / | / |
校级一等奖 | 5 | / | / |
校级二等奖 | 4 | / | / |
校级三等奖 | 3 | / | / |
2)体育文艺比赛
在各类体育文艺比赛中成绩显著,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为主力队员;文艺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以荣誉证书排名为准,计分标准见表7。
表7 各级各类体育文艺比赛计分标准
排名等级 | 1名 | 2名 | 3名 |
全国一等奖 | 20 | 15 | 10 |
全国二等奖 | 15 | 10 | 5 |
全国三等奖 | 10 | 5 | 2.5 |
省部一等奖 | 10 | 5 | 2.5 |
省部二等奖 | 7.5 | 4 | / |
省部三等奖 | 5 | / | / |
市级一等奖 | 5 | / | / |
市级二等奖 | 4 | / | / |
市级三等奖 | 2.5 | / | / |
校级一等奖 | 2.5 | / | / |
校级二等奖 | 2 | / | / |
校级三等奖 | 1.5 | / | / |
(3)评优评先个人表彰
上一学年中获得评先评优个人表彰,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须提供表彰证书,计分标准见表8。
表8 评优评先个人表彰计分标准
类别 | 级别 | 分值 |
评优评先个人表彰 | 国家级 | 10 |
省级 | 8 | |
市级 | 6 | |
校级(研究生院) | 4 |
(4)学生干部
学生干部须提供任职1年及以上的证明,计分标准见表9。
表9 学生干部计分标准
类别 | 分值 |
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 | 5 |
班级或年级班长 | 3 |
研究生会部长、副部长、支部委员 |
2 |
(5)优秀研究生
推免研究生(除转段生)第一学年原则上给予学业奖学金认定。
(6)三助一辅
“三助一辅”须提供任职1年及以上的证明,计2分。
六、奖学金评审程序
各项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如下: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二)学院发布当年评选通知、评奖名额;
(三)学生自愿申报,并附上相关材料;评奖材料应为评奖学年成果。上一学年评奖时已计分使用的材料,不得纳入本学年评奖使用。
(四)学院教学科研科组织材料审核,进行初评;
(五)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评审确定奖学金推荐名单和推荐获奖等级;
(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公示学院评审结果,督查并处理异议;
(七)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评审结果;
(八)教学科研科向研究生院上报学院评审结果。
七、公示和异议处理
评奖结果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在院内进行公示。对奖学金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监督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监督小组应在接受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八、其他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讨论决定。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评定办法同时废止。
威尼斯98488公共学院
202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