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为提高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相关学生简称推免生)的科学化水平,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两个互不交叉的阶段,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适应于本办法,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照有关要求,对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确认其具有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免试,是经遴选产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第四条 学院推免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勿滥。在推荐过程中应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全面考察,既注重历年学习成绩,又注重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及其他特长,同时加强对学生道德品质和政治思想的考核。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优秀应届本科生的遴选和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科,负责有关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纪检工作、本科教学工作和本科学生管理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 成员包括教学科、学生科、教研室的主要负责人各 1 名及学院学术委员会中不担任校内
行政职务的专家 3-4 名。
第六条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和威尼斯官网的年度推免生工作实施意见指导相关部门及各学院推荐工作组开展优秀应届本科生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审核并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议。
第七条 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各学院的院长任组长,由党委(总支)书记、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的副书记、年级辅导员和专业教师代表组成,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
第八条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主要职责是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学院年度推免生的遴选和推荐工作,计算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办法框架下制定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加分具体细则,确定综合排名顺序,确定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并院内公示后报学校领导小组。
第三章 遴选条件及工作程序
第九条 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所有基本条件
(一)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不得有学术不端或不诚信考试记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 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在校期间不得有重修或重考记录,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年级 30%以内。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按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含必修课、限选课)。
(四) 2020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因受疫情影响推迟,对该年度推免生外语水平暂不做要求,进入附加分加分项目计算。后期若有新变化,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小语种通过国家四级考试,获得证书,其中日语考生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 2 级者视为与国家四级有同等效力。(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不受此条限制)
(五)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录第十条 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一)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附加分。
(二) 学业成绩按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含必修课、限选课)。
(三) 附加分加分项目
1、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不含文献综述),经学院组织专家确认其学术价值后每篇计0.1分。核心期刊以文章见刊当年《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图书馆)、《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 CSSCI) 为准 ,前 3 位编纂人加相应分值,所加分数依次递减,分别乘以 1、0,75、0.5 为最终得分,人员名单以见刊或提供录用通知。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国家级期刊论计0.01分,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省市级期刊论文计 0.005分,需见刊,国家级和省市级期刊加分上限为0.05分。
2、国家级: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竟赛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或“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特等奖前 4位主创每人计0.2 分, 第5-10位主创每人计0.1 分; 一等奖(金奖)前3位主创每人计 0.15分, 第4-10 位主创每人计0.075分; 二等奖( 银奖)前2位主创每人计 0.1 分, 第3-10 位主创每人计0.05 分。三等( 铜奖)第1位主创人计0.05分。
省级: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或“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记 0.05、0.04、0.03 分,前 3 位主创人分别乘以 1、0.75、0.5 为最终得分,获奖人员名单以奖状为准。
四川省食品营养产业青年人才产学研创新设计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记0.04、0.03、0.02,前3位主创人分别乘以 1、0.75、0.5为最终得分,获奖人员名单以奖状为准。
大学生健康教育科普作品大赛、全国大学生公共卫生综合知识与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记0.04、0.03、0.02,前3位主创人分别乘以 1、0.75、0.5为最终得分,获奖人员名单以奖状为准。
3、获得“四川省综合素质 A 级证书”者,计 0.05 分。
4、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等级考试425分(含)以上者可计0.1分,
5、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计0.05分。
6、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认定的国际组织实习经历,每次计0.05分
7、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8、获得国家级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团体或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每人次计0.15、0.1、0.05 分;获得省级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团体或个人一等奖的每人次计 0.1 分。此项不累加,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9、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国家级(由教育部或团中央主办的评选)先进团队成员每人次计 0.05 分,不累加。
10、任职满一年以上考核合格的校学生会主席、校团委秘书长、校社团联合会理事长计0.1 分,校学生会副主席、校团委副秘书长、社团联合会副理事长、校专业团体负责人、院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计 0.05 分。此项只计算最高分,不累加,不重复计算。
11、省级科研课题:重点立项计0.2分,前3位课题成员分别乘以 1、0.75、0.5为最终得分;一般立项计0.18 分,前3位课题成员分别乘以 1、0.75、0.5为最终得分。
市/区级科研课题:重点立项计 0.16 分,前3位课题成员分别乘以 1、0.75、0.5为最终得分;一般立项计 0.14 分,前3位课题成员分别乘以 1、0.75、0.5为最终得分。
校级科研课题:重点立项负责人计 0.12 分,前3位课题成员分别乘以 1、0.75、0.5为最终得分;一般立项负责人计 0.1 分,前3位课题成员分别乘以 1、0.75、0.5为最终得分;预研立项负责人计 0.08 分,前3位课题成员分别乘以 1、0.75、0.5为最终得分。
12、专利项目第一编纂人计 0.1 分,前 5 位编纂人加相应分值,所加分数依次递减,分别乘以 1、0.85、0.6、0.45、0.3 为最终得分,人员名单以专利证明为准;
13、公司设立法人计 0.05 分,成立公司并运营 3 个月以上,以运营执照为准。
14、加分总分不超过本人成绩平均学分绩点的20%。
(四) 附加分加分项目中成绩或荣誉的取得,均须以威尼斯98488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截止时间为当年收缴材料的截止时间。
第十一条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满足下列项目中任意一项,取得截止时间为当年收缴材料的截止时间),满足第九条所列的所有基本条件,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硕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教授推荐,经校推荐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实行推免名额计划单列,单列计划的名额数不超过当年全校总推免计划的 10%。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1、以威尼斯98488为第一获奖单位,在全国性各类专业知识技能、创新创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竞赛项目详见附表)
2、在读本科期间以威尼斯98488为第一单位,并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身份在 SCI、SSCI、ESI 检索期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者(在线发表或见刊)。
3、具有其他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获得校长提名者(每年不超过 1 名)。
4、如果符合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条件人数超出当年的计划数,由推免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平衡项目、择优选拔的原则,通过票决方式确定当年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的推免名单
第十二条 基地班的推免工作参照《威尼斯98488关于中药学基地班本、硕分流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推免按照《威尼斯98488高水平运动员管理办法》(校字[2014)182 号)执行。
第十四条 名额分配办法
1.计划单列的名额: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不超过年度总名额的 10%);
中药学基地班;高水平运动员。
2.教育部下达学校总推免名额减去计划单列名额后按照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基数进行名额分配。
3.国家级特色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藏医学、中药学、护理学)人数基数按照应届毕业生人数乘以系数 1.2 计算。
第十五条 工作程序
(一) 学校按照本办法的原则和规定,制订年度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年度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包括各学院推荐计划、推荐工作时间安排等,于推荐工作启动前在校内各学院公布
(二)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威尼斯98488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 学院推荐工作组根据年度推免生工作实施意见制定的计划,首批开展对有特殊学
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的推荐工作,后依据申请学生的综合排名顺序按照下达计划择优确定初选名单。
(四) 通过初选的学生,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经学院推荐工作组审核盖章后,报校推荐领导小组审定。
(五) 学校将审定的名单在各学院和校内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推免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加分成绩,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可向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复议,网上公布复议结果。如原公示内容有变化的,对变化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如无异议,由学校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 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监督。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应将推免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校内申诉渠道,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凡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纪律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有关专业教授出具的推荐信如被检举存在弄虚作假、蓄意夸大等行为,经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认定证实,即取消该教授研究生招生资格两年,并由纪检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八条 已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凡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共卫生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毕业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违反遴选基本条件者取消保送资格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21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起试行。
公共卫生学院
2020年9月22日
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的全国性各类竞赛项目表 | |||
序号 | 竞赛项目 | 取得成绩 | 备注 |
1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特等奖前4位主创,或一等奖(金奖)前3位主创,或二等奖(银奖)前2位主创,或三等奖(铜奖)或省级一等奖(金奖)第1位主创人员 | 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类大赛或同一类不同级别大赛获奖只计算最高等级奖 |
2 |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
3 | “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
4 | 全球大学生创业杯比赛 | 一等奖所有参与者,二等奖前6位主创,三等奖第5位主创,取得比赛资格前4位主创人员 | |
5 | 全国中医大学生临床能力竞赛 | 团体一等奖的正式选手 | |
6 | 全国针灸推拿技能大赛 | 团体、个人全能 一等奖 | |
7 | 全国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学生知识技能大赛 | 团体最高奖项的获得者 | |
8 | 全国大学生制药工程 设计竞赛 | ||
9 | 全国医药院校药学/中药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
10 | 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 | 个人(全能)最高奖项获得者 | |
11 | 全国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学生知识技能大赛 | ||
12 | 全国医药院校药学/中药学大学生实验技能竞赛 | ||
13 | 全国公共卫生技能大赛 | 团体、个人最高奖项 | 适用于预防医学专业 |
14 | “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 | 全国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 适应于英语专业 |
15 | 全国康复治疗相关专业学生技能大赛 | 一等奖 | 适应于康复治疗学专业 |
16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一等奖 | |
17 | 全国大学生营销策划大赛 | 一等奖 | 适应于市场营销专业 |
18 | 全国康复治疗与运动康复专业学生技能大赛 | 一等奖 | 适应于运动康复专业 |
19 | “蓝桥杯”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创业大赛 | 团体、个人最高奖项 | 适应于医学信息工程专业 |
注:具体项目可根据全国举办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