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学院: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确保文明、节俭、廉洁过清明,现就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廉洁教育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学院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大力弘扬和倡导勤俭节约、健康卫生、文明环保的祭奠新风正气,教育引导党员、党员干部追求道德高线,守牢纪律底线。坚决整治不信马列信鬼神等政治生活庸俗化表现,坚决纠正“四风”。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清明祭扫缅怀先辈为契机,继承优秀传统文化,树立良好家风,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自身清正为家人树立标杆,培育传承弘扬廉洁家风,以良好家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促进干部作风好转。
二、严格遵守纪律规定
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使用公款接待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的人员;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钱物;严禁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以立碑、周年等名义大操大办;严禁在祭祀扫墓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活动;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不到岗、不到位。
三、切实落实两个责任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学院要切实负起 “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及时召开会议,抓紧部署,通过网络、发送廉政短信、廉政微信、开展纪律宣讲等方式,向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学校纪委、各二级纪委要聚焦主业,勇于担当,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立足抓早抓小,运用好“四种形态”, 重点围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从严执纪,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实施问责追责。
欢迎广大师生举报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举报邮箱:jw@cdutcm.edu.cn
电话:13618083046
中共威尼斯98488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