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四川省职改办、有关厅(局)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经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于2015年6月启动,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科评审(评议)组分类
(一)中医学学科评审组
(二)中药学学科评审组
(三)中西医结合学科评审组
(四)西医药学科评议组(含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公共卫生、护理学等)
(五)思政、马列与人文社科学科评议组(含思政、马列、体育、外语、管理、人文社科类专业等)
(六)实验技术系列学科评议组
(七)综合学科评议组(含高等数学、物理、化学、图书资料、经济、会计、审计、工程技术、小教等)
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学类专业由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成立学科组自主评议,学校评委会评审。学科组评议相关事项由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办理。
二、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为有利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效开展,自2011年起,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已实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210.41.222.234:8083/templates/index/emlogon4.jsp)。申报人除评审支撑材料(附件2)以外,其余申报材料均实行网上填报。
(一)申报工作
1.申报培训会。通过预审报的申报人于6月5日集中参加职称网上系统申报的培训会(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请关注人事处网页查看通知);
2.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须于6月5日至6月8日在网上填报基本情况以及业绩材料;
3.提交评审支撑材料。申报人须于6月8日将评审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评审支撑材料整理要求:
(1)支撑材料按照支撑材料整理格式(附件2)报送。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作为包装,每人1袋(1袋不够的,可装2袋),并按要求注明有关材料的份数。
(2)申报人须根据上报材料要求如实、认真、负责地整理评审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凡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受理其申报,责任自负。
4.所在学院、各部门审查、推荐。本着谁聘任、谁管理、谁负责、谁考核的原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于6月11日前就申报人员情况进行审查推荐。
所在单位应根据《威尼斯98488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暂行办法》(校人字〔2011〕15号)及本通知精神,对申报者提交的评审支撑材料和申报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在对材料的审核中,须落实具体审核工作责任人,经审核通过的材料(所有复印件)须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审核人签字,注明审核时间,加盖本单位公章。对符合申报条件且申报材料符合要求者,由所在单位于6月11日统一将支撑材料报送校人事处师资科。对未按要求递交或未按时递交的材料,不提交评审。
5、根据川教职改办〔2010〕73号文件《关于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一律按其主岗位系列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人事隶属关系未发生变化的个人,由于单位内部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其专业技术职务需要进行相应变动的,须重新申报,参加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其同级职务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属于同一系列的,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前,需先评聘为同系列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再行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其同级职务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二)评审相关工作
1.审核材料、业绩材料公示。由职改办审核材料并在人事处网站进行业绩材料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学校组织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学质量专项考核,由教务处和各学院负责安排实施。
3.学科组评审(评议),并进行公示。
4.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并进行公示。
5.学校审定。
6.材料上报。通过评审人员填写相关表格,整理材料,按上级规定时限要求上报。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部门要本着对申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好宣传推荐工作,及时召回在外出差、休假人员,不得因工作的粗疏失误而影响申报人的职称评审。
(二)领会精神,充分准备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领会专业技术评审工作的内容要求,督促申报对象按时进行申报和材料的准备,确保申报材料质量,同时按时完成推荐工作。
(三)坚持标准,严格纪律
各级组织、评审机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职称改革工作的纪律规定,坚持标准,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坚决杜绝任何说情、许愿现象发生;申报人不得以个人名义要求评委审理材料,评委亦不得受理此类材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凡申报者本人以及与申报者有直系亲属关系(含姻亲关系)或旁系三代以内亲属关系的人员,应遵照专业技术职务回避制度予以回避。
(四)统筹安排,保证评审
在评审工作开展期间,各级领导和评委请尽量不安排外出,以保证整个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确有特殊情况须请假者,须提前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并告知校职改办。
四、相关费用
职称评审中发生的评审费和论文鉴定费均由申报个人承担。根据《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川价字费〔1999〕265号)和《关于执行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办〔2000〕8号)规定,高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240元,需答辩的人员应另交答辩费80元;中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140元,需答辩的人员应另交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100元,于6月10日前交学校计划财务处,并将收款证明复印件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五、其他
此次职称评审有关附件材料可以从威尼斯98488人事处网页(http://vtual.cdutcm.edu.cn/rsc/)下载。
纸质材料递交地点:温江校区行政楼人事处420办公室
联系人:戴鸥 联系电话:61800045
网络申报技术支持:北京宏景世纪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文财 联系电话:15108445753
特此通知
附件:见人事处网站
1:2015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表点击下载
3:威尼斯98488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聘任暂行办法点击下载
4: 2004年北大核心期刊点击下载
2008年北大核心期刊点击下载
2012年北大核心期刊点击下载
威尼斯98488人事处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