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中医药高等教育“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研究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02 16:13:08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中医药高等教育“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

研究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中医药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着力破解中医药人才培养重点难点问题,提升中医药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中医药高等教育“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研究课题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启动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性质

本课题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教育局级研究课题,课题申报工作按照“分类设置,按类申报,质量优先,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

一般课题着重围绕中医药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问题,立足高校自身特色和建设经验,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教改项目研究,力求以研究推进高校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由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及各研究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研究领域

一般课题重点面向一线教师和一线教育管理人员。要求围绕中医药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问题,立足高校自身特色和建设经验,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教改项目研究,力求以研究推进高校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由课题负责人自主选题申报。

三、申报要求

1. 每项课题只限报一名负责人。

2. 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课题负责人须承担和负责课题的组织、指导和实施工作。

四、申报数量

各学院、部门申报不限项,学校择优推选6项上报3个研究会。

五、申报、立项程序

1. 由课题负责人填写《中医药高等教育“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研究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1)。

2. 申报书由学校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各研究会。各研究会对本研究会申报的一般课题进行初审后,将通过初审的课题排序上报。

3. 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学术与科学研究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并报经学会批准后,择优确定一般课题。每个研究会一般课题不超过3项。 

六、课题经费资助与管理

1. 课题经费来源:采取国家支持、单位自筹和社会资助等多渠道筹资的形式,保证课题顺利完成。一般课题研究经费由学校提供支持(具体经费额度待立项后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决定)。

2. 课题研究周期:一般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课题研究周期从课题公布之日起开始。

3. 课题管理

1)课题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课题申报表中所填报的研究内容和进度开展研究工作。立项课题由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成果鉴定。

2)所有课题应在规定期限内结题验收,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或未能达到课题申请书预期研究目标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2年内不得重复申请本学会研究课题。

3)一般课题在结题时应形成结题报告,并撰写具有公开发表水平的学术论文,未达到以上要求的立项课题将不予结题。

七、申报时间节点及联系人

请各单位务必于611日前将《申报书》(一式六份)和《课题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报送至发展规划处320办公室袁斓处,并将电子版申报书和汇总表发送至发展规划处袁斓OA邮箱。

联系人:袁斓
联系电话:61800195


附件1 中医药高等教育“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研究课题申报书[DOC格式]附件

附件2 研究会课题情况汇总表 [DOC格式]附件


发展规划处

2018.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