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校2015年目标管理文件的说明
对学校2015年目标管理文件的说明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目标管理工作机制,做好学校2015年目标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处召开了多次面向学院、部门的目标管理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认真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在对2014年目标管理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分析的基础上,起草了学院(部门)201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系列文件,组织召开了由学校领导和各学院、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目标管理工作讨论会,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研究,对文件进行了反复修改,经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学院(部门)201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系列文件于9月29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文件主要特点
(一)优化了目标管理指标体系
2015年度的部门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取消了日常工作和创新工作目标,仅保留重点工作和共性工作(班子建设、廉政建设、工作效能、经费资产、安全稳定)两项一级指标;学院梳理出了本专科教学、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工作、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与实验室建设、党建工作、综合管理7项一级指标,与去年相比,减少了3项一级指标。
(二)完善了目标管理考核相关制度
2015年的目标考核系列文件完善了目标管理考核相关制度,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根据各单位的历史发展情况和现状进行分类考核,同时根据各类学院的不同定位部分一级考核指标权重的设置各有侧重,例如Ⅰ类学院一级指标考核权重: 本专科教学(权重0.23)、科学研究(权重0.23)教学科研并重;Ⅱ类学院一级指标考核权重: 本专科教学(权重0.26)、科学研究(权重0.20),突出教学,加强科研。
二是取消了去年采取的“目标任务分加奖励项目分”的目标考核总分计算方式,奖励分值不再纳入目标考核总分内计算,制定了学院目标管理突出贡献奖评选及奖励办法和部门目标管理重点专项任务考核实施办法。专门设置了学院突出贡献奖和部门重点专项任务奖的单项奖励,在注重发挥激励作用的同时兼顾了公平。
三是改革考核方式,实行过程考核,突出缺陷管理,做到客观、及时地评价目标管理工作过程,提高考核质量和考核效率。对部门的共性目标任务,学院的学生工作(部分指标)、宣传思想工作以及综合管理目标任务采用建立日常检查工作台账,平时考核的方式,检查相关任务的完成情况,减少年底突击检查和准备材料的繁重工作量。同时年底学院目标考核采取实地考核的方式,有助于相关部门与各学院加强沟通和了解,明确各自工作中的亮点与不足,及时探讨、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是引入学院、部门处级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述职测评环节,该环节主要是围绕学院、部门处级领导班子履职情况进行测评,由组织部牵头实施,学校目标管理办公室直接运用其测评结果。其考核结果等级将作为目标考核结果认定的参考依据,将目标工作考核年度述职测评与组织部年终班子、干部测评有效对接,同时也避免了多头考核或者重复考核的问题。
五是对目标考核评定等级作了适度调整,目标考核结果评定等级由原来的“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调整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且按照“紧两头,放中间”的原则要求,优秀等级评定名额控制在20%以内,良好等级评定名额不限比例,符合相应条件即予以评定,有利于调动学院、部门积极性。
(三)强化了过程控制
开展了目标管理工作中期检查,及时掌握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进展情况,明确时序进度,工作质量,预期效果等要求,及时发现和修正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推进保障措施。把过程评估与日常监督、学校年终评估与各单位中期自评结合起来,建立了定期检查评估制度,确保了目标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学校目标管理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学校内涵建设进程和各项发展目标的有序完成,目标管理工作组将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体系,积极探索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的方法、方式,不断总结经验,使目标管理工作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发展规划处目标管理办公室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目标管理工作机制,做好学校2015年目标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处召开了多次面向学院、部门的目标管理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认真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在对2014年目标管理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分析的基础上,起草了学院(部门)201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系列文件,组织召开了由学校领导和各学院、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目标管理工作讨论会,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研究,对文件进行了反复修改,经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学院(部门)201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系列文件于9月29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文件主要特点
(一)优化了目标管理指标体系
2015年度的部门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取消了日常工作和创新工作目标,仅保留重点工作和共性工作(班子建设、廉政建设、工作效能、经费资产、安全稳定)两项一级指标;学院梳理出了本专科教学、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工作、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与实验室建设、党建工作、综合管理7项一级指标,与去年相比,减少了3项一级指标。
(二)完善了目标管理考核相关制度
2015年的目标考核系列文件完善了目标管理考核相关制度,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根据各单位的历史发展情况和现状进行分类考核,同时根据各类学院的不同定位部分一级考核指标权重的设置各有侧重,例如Ⅰ类学院一级指标考核权重: 本专科教学(权重0.23)、科学研究(权重0.23)教学科研并重;Ⅱ类学院一级指标考核权重: 本专科教学(权重0.26)、科学研究(权重0.20),突出教学,加强科研。
二是取消了去年采取的“目标任务分加奖励项目分”的目标考核总分计算方式,奖励分值不再纳入目标考核总分内计算,制定了学院目标管理突出贡献奖评选及奖励办法和部门目标管理重点专项任务考核实施办法。专门设置了学院突出贡献奖和部门重点专项任务奖的单项奖励,在注重发挥激励作用的同时兼顾了公平。
三是改革考核方式,实行过程考核,突出缺陷管理,做到客观、及时地评价目标管理工作过程,提高考核质量和考核效率。对部门的共性目标任务,学院的学生工作(部分指标)、宣传思想工作以及综合管理目标任务采用建立日常检查工作台账,平时考核的方式,检查相关任务的完成情况,减少年底突击检查和准备材料的繁重工作量。同时年底学院目标考核采取实地考核的方式,有助于相关部门与各学院加强沟通和了解,明确各自工作中的亮点与不足,及时探讨、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是引入学院、部门处级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述职测评环节,该环节主要是围绕学院、部门处级领导班子履职情况进行测评,由组织部牵头实施,学校目标管理办公室直接运用其测评结果。其考核结果等级将作为目标考核结果认定的参考依据,将目标工作考核年度述职测评与组织部年终班子、干部测评有效对接,同时也避免了多头考核或者重复考核的问题。
五是对目标考核评定等级作了适度调整,目标考核结果评定等级由原来的“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调整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且按照“紧两头,放中间”的原则要求,优秀等级评定名额控制在20%以内,良好等级评定名额不限比例,符合相应条件即予以评定,有利于调动学院、部门积极性。
(三)强化了过程控制
开展了目标管理工作中期检查,及时掌握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进展情况,明确时序进度,工作质量,预期效果等要求,及时发现和修正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推进保障措施。把过程评估与日常监督、学校年终评估与各单位中期自评结合起来,建立了定期检查评估制度,确保了目标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学校目标管理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学校内涵建设进程和各项发展目标的有序完成,目标管理工作组将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体系,积极探索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的方法、方式,不断总结经验,使目标管理工作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发展规划处目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