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基本准则,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要素。《威尼斯98488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自2014年经四川省教育厅核准实施以来,学校以《章程》为核心,全面推动了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管理效能等方面的改革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1号令)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章程》报送工作的有关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学校章程修订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完善管理制度体系,提升治理效能,为建成一流中医药大学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年修订)、《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2011年)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国家、四川省关于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的重大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主要包括: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双一流”建设方案、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等。
(三)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等。
三、修订原则
(一)党委领导,分工落实。坚持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章程修订工作,由学校党政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分工协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章程修订工作。
(二)规范程序,依法推进。大学章程是学校自主办学的基本准则,是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根本遵循,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依法科学规范修订高校章程。
(三)发扬民主,科学论证。章程修订必须要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章程修订的积极性,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吸纳师生诉求,认真研究论证,落实依法治校。
四、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组:
组 长:刘 毅 余曙光
副组长:杨 静 沈 涛 郑学斌 彭 成 徐 廉
黎胜红 曾 芳
成 员: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科技处、对外合作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医院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处、工会办公室、校团委、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政办公室,学校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开展章程修订工作。
五、修订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6月1日前,工作组向校长办公会提出修订动议,按照教育厅通知模板修改形成《章程》(草案),经会议同意后部署启动修订工作;
(二)6月16日前,工作组向相关职能部门征集修订意见并汇总梳理;
(三)6月17日-18日,工作组根据意见建议,形成章程修订案(讨论稿);
(四)6月25日前,工作组面向各学院、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民主党派代表、离退休代表、咨询专家等召开座谈会,就章程修订案(讨论稿)听取意见建议;
(五)7月6日前,根据座谈会意见进一步完善章程修订案,形成章程修订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校领导修改意见后,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
(六)7月7日-9日,根据党委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章程修订案(征求意见稿),提交教代会执委会审议;
(七)7月13日前,根据教代会执委会审议意见,形成章程修订案(党委常委会审定稿)及章程修订说明,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后由学校行政签发报教育厅核准备案;
(八)印发实施《威尼斯98488章程(修订稿)》(核准后);
(九)在2022年春季学期,向教代会通报章程修订及核准备案工作情况。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修订高校章程,是根据高等教育新形势、新变化,完善大学制度,依法治校,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与章程修订,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广泛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修订高校章程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全校师生、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广泛参与、积极献计献策高校章程修订工作的良好氛围。
3.科学修订。要严格按照章程修订的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学习、参加调研、多方听取意见。真正把国家的最新政策、学校的办学实际、师生的强烈期盼结合起来,确保章程修订规范、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