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近来学校收到两起关于网络图片侵权的人民法院应诉通知,涉诉事项均为个别部门微信公众号在对外宣传中使用网络图片导致侵犯了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相关权利人因此起诉到人民法院并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经学校党政办公室、有关部门与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核实、沟通,已将前述纠纷处理完毕。为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权利意识和法律风险意识,推动依法治校,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特将网络图片使用存在的法律风险告知如下:
第一,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所创作的摄影作品、文字作品、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法享有著作权。因此,针对网络上出现的图片、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在未经核实且未经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应慎重下载并对外使用该类作品,否则一旦使用并被权利人发现,将可能被认定为侵权行为,具有被诉及承担赔偿责任等法律风险。
第二,鉴于各学院、部门在对外宣传中存在使用图片、文字作品等材料的客观需要,建议从学校官网下载或自行制作;若对外宣传必须使用其他网络的图片等作品,建议与相关权利人取得联系并就授权使用成协议,取得合法授权。
第三,针对无法联系权利人但又必须使用的作品,应在引用作品处备注权利主张沟通条款,如“本图片如涉及相关权利人的权利,请权利人及时与本单位联系,本单位将第一时间与权利人沟通授权使用事宜”或“本图片如涉及相关权利人的权利,请权利人及时与本单位联系,本单位将第一时间予以删除。”
第四,若使用人因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为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具体情形详见《著作权法》第24条规定),可不经权利人许可和向其支付费用而使用其作品,但应当指明权利人姓名或者法人名称、作品名称,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请各学院、部门提高法律风险意识,防范网络图片使用存在的法律风险,必要时可联系学校党政办公室督办室/法制室。
威尼斯98488党政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