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现将学校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及作息时间的调整通知如下:
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8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8天。
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9月27日教学安排补上10月7日(星期三)的课程,10月10日教学安排补上10月8日(星期四)的课程。
根据季节变化,自2020年10月9日起作息时间调整为:十二桥校区、汪家拐校区、人南校区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温江校区作息时间不变。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各学院要做好疫情防控、安全保密和值班值守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期间疫情防控指南
威尼斯98488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附件
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期间
疫情防控指南
为进一步做好国庆节、中秋节放假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健康安全,制定本防控指南。
一、总体要求
1.要慎终如始、再接再厉,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国庆节、中秋节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2.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岗位职责。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继续落实好防控任务。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学院/部门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学院/部门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要切实做好本学院/本学院疫情任务。
二、假期校园防控
1.严格落实防控制度。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秋冬季节高发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和学生、教职工的安全保障工作。国庆节、中秋节假期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校消杀及通风管理制度等各项防控措施等照常执行。
2.加强值班值守制度。国庆节、中秋节假期期间,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疫情防控体系正常运转。遇突发事件要按应急处置程序及时处置上报。
3.继续落实健康监测。国庆节、中秋节假期期间,须持续全面排查掌握师生员工的分布情况、行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对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指导协助其及时就医排查。
4.严格落实校门管理。国庆节、中秋节假期期间,把好校门关,学生凭出入卡(或通行码)和健康码出入校园,教职工凭一卡通和健康码出入校园,进入校园一律进行体温检测。校外无关人员和体温超过37.3℃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三、师生管理要求
1.加强对师生的管理。师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
做好师生外出管理。确需外出的师生,出行前将有关情况(时间、目的地、原因、交通工具等信息)向学院/部门报备。若外出行程与报备行程不一致,返校后补充登记。
师生外出时要配合学校做好出行报告和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服从属地疫情管控。师生外出返校后,要向学院/部门提交详细的外出轨迹信息报告。学院/部门做好师生外出台账记录备查。
2.加强安全教育。各学院/部门要切实做好师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疫情防护能力。
3.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的动态管理。相关部门和学院要建立台账,实行“一对一”管理联系制度,精准了解实习、规培、以及从事实验工作的学生健康情况和行动轨迹。
四、师生外出和返校注意事项
1.在外出和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
3.如在外出和返校途中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4.师生要及时掌握学校的各项防控制度和本地及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