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威尼斯98488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的通知
(校密字〔2014〕4号)
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厅字<2012>3号)的精神要求,学校制订了《威尼斯98488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现将文件印发给大家,希望各单位、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做好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附件:威尼斯98488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
威尼斯98488保密委员会
2014年9月12日
附件
威尼斯98488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
一、涉密文件的收文与传阅
(一)文件管理人员收到涉密文件后,应在专用的登记本上予以登记。登记后,交至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确定传阅范围。
(二)文件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确定的传阅范围进行传阅。送阅涉密文件应使用专用的机要文件夹,一般应当面送交,立等收回,严禁随意放置其办公桌上。传阅领导或者工作人员确实因工作需要保留的,应在机要文件阅文登记本上签收份数、交接时间、退回时间。阅读(使用)完毕后及时交还或者通知文件管理人员收回,不可直接转入下一环节。文件管理人员应对滞留他处的涉密文件进行登记,随时掌握其去向。
(三)涉密文件的批示件送达按涉密文件分发要求进行;批示件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批示件或者复印件退还文件管理人员。
(四)保密文件的阅签需在指定的保密阅文室进行,如有特殊需要,可以由文件管理人员负责将文件送达阅文。当天文件当天归还。
二、涉密文件资料的使用保管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借阅、复制、下载
1.借阅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当经本部门、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2.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一般不得复制,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当向主管领导请求批准。复制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视同原件管理。
3.复制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履行登记手续,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二)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保存
1.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存放在铁质文件柜中,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存放,并定期进行清查,核对。
2.涉密电子文件应当存储在涉密计算机中。
3.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及时存放在文件柜中。
4.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将所保管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全部如数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5.需要归档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档。
三、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清退销毁
(一)每年对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进行清理,要逐件进行清点,按照要求送省保密局统一销毁,禁止私自销毁涉密文件信息资料。
(二)严禁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作为废品出售给物资废品收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