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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管理

指导教师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6 13:46:05 浏览次数: 【字体:

实训指导教师职责

一、指导教师带学生实训,要根据实训教学安排提前两周进入实训基地,进行准备工作;熟练掌握所要生产产品的操作规程,熟悉原料,产品性能,熟练掌握安全及消防器材使用方法。若有特殊情况,提前两周告知实训基地主任,可另行安排他人。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与教育。使学生要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校正,认真负责。

三、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为学生做好表率。

四、要督促学生需做好实训前五分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工作人员反映,及时解决。否则,基地各实训室值班工作人员不负任何责任。责任由实训指导教师个人负责。

五、结束后,要负责检查所带学生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公共财产是否无损,机器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督促学生做好室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七、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教师日志、交接日志, 现场考核表,并检查学生的生产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待学生全部离开后交于基地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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