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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核

关于做好2017年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05 17:06:1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分党委,各学院、部门:

按照《四川省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试行办法》要求,经20171128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发挥年度考核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激励鞭策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实现双一流建设目标提供组织和队伍保障。

坚持党管干部、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采取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形式进行。

二、考核对象

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中层副职以上非领导职务和科级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本通知所列考核内容,由学院和部门结合教职工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三、考核内容、等次和标准

(一)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等次和标准。

主要考核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学校2017年党政工作要点贯彻情况,主要包含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反腐倡廉、完成重点任务五个方面的情况。

思想政治建设重点测评政治方向、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领导能力重点测评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事、统筹协调、攻坚克难、选人用人等方面的情况;工作实绩重点测评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工作、科研工作、服务社会、文化建设等方面情况;反腐倡廉重点测评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完成重点任务重点测评完成学校、学院或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以及解决突出问题的情况。

对领导班子的测评意见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民主测评优秀得票率不低于60%较差得票率不高于10%,评定为优秀;民主测评优秀良好的得票率不低于60%较差得票率不高于15%,评定为良好;民主测评优秀”“良好一般的得票率不低于60%较差得票率不高于30%,评定为一般;民主测评较差得票率超过30%,经组织部核查,报党委常委会认定,可评定为较差

(二)领导人员的考核内容、等次和标准。

主要考核领导人员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胜任程度,侧重评鉴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德”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四个意识”等方面的情况;“能”主要考核政策水平、组织协调、业务能力、改革创新、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勤”主要考核领导人员的精神状态、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问题、开展基础性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廉”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领导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民主测评优秀得票率不低于60%不合格得票率不高于10%,评定为优秀;民主测评优秀合格的得票率不低于60%不合格得票率不高于15%,评定为合格;民主测评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得票率不低于60%不合格得票率不高于30%评定为基本合格民主测评不合格得票率超过30%,并经组织核实,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考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应评定为不合格:受到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班子主要负责人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因失职或不作为给学校、学院或部门利益和声誉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不能适应本职工作要求,经培养仍无明显进步的;违反学校保密规定,造成泄密事故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准则的;

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其中,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所在学院、部门在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应为良好以上等次;所在学院、部门在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优秀的,领导人员在年度考核中可优先考虑评定为“优秀”等次;所在学院、部门在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下的,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经考评部门充分调查核实、综合分析评价后提出建议,由党委常委会作出决定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四、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各分党委具体组织实施。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总结。

20171220日前,领导人员严格按照述职述廉报告规范文本格式(附件1),根据2017年学校工作要点,结合本学院或部门目标管理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对照考核内容,将履行职责及完成各项任务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同时填写《威尼斯98488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干部,总结应包含岗位变化前后两部分工作内容。

(二)述职述廉。

20171229日前,基层党组织召开述职述廉测评大会,大会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述职,与个人述职述廉一并进行,每人述职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他领导人员每人述职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民主测评。

1.各学院、部门测评

学校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处可派出工作人员监督大会陈述和民主测评工作。陈述结束后由参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见附件34)。测评意见按照50%的权重计入测评结果。

1)学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测评

参会人员为:内设工作机构、教研室负责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教师代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因年龄原因提前退出处级领导岗位的干部;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会人员名单由党政联席会确定。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部门,参与测评的人员不得低于全体教职工人数的二分之一,同时不低于上述所列各方面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部门,由全体人员参加,因各种原因不能全体人员参加时,参与测评的人员至少应达到全体教职工人数的三分之二。

2)离退休工作处、后勤基建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测评

离退休党委召开的大会参会人员为:全体在职教职工;党总支、党支部、行政小组代表。

后勤基建处党委召开的大会参会人员为:科以上干部;在编、招聘职工代表。在编职工到会人数不少于全体在编人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3)机关各部门中层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测评

机关党委范围内的各部门中层领导人员在党支部范围内作口头陈述。

参会人员为:党支部范围内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时,到会人数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2分管校领导测评

分管校领导对分管、联系的部门、学院的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进行测评(测评表见附件34)。测评意见按照20%的权重计入测评结果。

3校领导班子测评

校领导班子对中层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进行测评(测评表见附件34)。测评意见按照30%的权重计入测评结果。

(四)学校审定。

2018110日前,党委组织部根据基层党组织民主测评、分管校领导测评、校领导班子测评结果和2017年学院、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情况提出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建议,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决定。其中优秀等次人员按不超过中层领导人员总数的20%确定。

(五)优秀等次人员公示。

对经校党委研究审定为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学校范围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发文公布。

公示无异议,由党委组织部将学校党委审批的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发文公布。

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应在接到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向党委组织部提出申诉;党委组织部应在一个月内将申诉复议意见答复考核对象。

六、考核结果运用

1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励惩处、调整领导班子等的重要依据。

2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领导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领导人员,按照绩效工资相关规定晋升薪级工资档次;符合其他任职规定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职级的资格;享受年度绩效考核奖励。

4对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满意度不高,或存在突出问题的,学校党委组织部等部门及时深入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限期整改。

5年度考核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领导人员,按照规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问题和不足,限期改进;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1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绩效奖励。

6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领导人员,按照规定免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绩效考核奖励。

7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经本人对考核意见和等次表明意见并签字后,存入本人档案。

七、工作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把组织好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组织部门、基层党组织要对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整改,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2.领导人员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对组织、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党组织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处理好工作与考核的关系,积极参与,主动配合,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各项具体工作。

3. 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规范程序,严肃纪律,依规考核。严禁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弄虚作假、搞拉帮结伙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 附件可在党委组织部主页下载,打印用A4纸双面打印。

5. 各分党委务必于20171215日前将本党委召开大会述职和民主测评工作的时间、地点和应到会教职工人数等情况书面报告党委组织部,便于协调安排工作。

6.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汇总表和中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汇总表(附件56)在各分党委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后3日内交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并加盖公章;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报告和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2)在学校党委确定考核等次后以分党委为单位,于2018115日前汇总报送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同时提交电子版。

附件1.威尼斯98488中层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报告规范文本格式

2.威尼斯98488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威尼斯98488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民主测评

4.威尼斯98488中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

5.威尼斯98488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汇总表

6.威尼斯98488中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汇总表

                   中共威尼斯98488委员会

                       2017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