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处级领导人员任职试用期满考评的通知
中共威尼斯98488委员会关于
开展处级领导人员任职试用期满考评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的规定,经2016年11月22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开展处级领导人员任职试用期满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组 长:徐 廉
副组长:延建明
成 员:王 军、蒋通荣、杨胤清、张景萍、刘 丹、
郑立强、李 涛、余井权
二、考评对象
2015年11月12日提任的正处级领导人员5人,2016年1月14日提任的副处级领导人员3人。
三、考评时间
1.2016年12月15日-31日开展2015年11月12日提任的5名正处级领导人员的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与2016年度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时间安排一致。
2.2017年3月开展2016年1月14日提任的3名正处级领导人员的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程序
1.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评对象在开展考评工作一周前完成个人履职报告撰写,并交组织部干部科存档(含电子版)。考评对象在所在单位或部门范围内的考评会上进行述职,述职结束后由参会人员对其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测评表。会议由考评对象所在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
参与测评的人员:按照知情性、代表性和相关性的原则确定,一般应包括内设工作机构、教研室负责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教师代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因年龄原因提前退出处级领导岗位的干部;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部门,参与测评的人员不得低于全体教职工人数的二分之一,同时不低于上述所列各方面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部门,可由全体人员参加,因各种原因不能全体人员参加时,参与测评的人员至少应达到全体教职工人数的三分之二。
部门教职工人数在9人(含9人)以上的,原则上在本部门进行述职测评;不足9人的,原则上在本部门所在党支部范围进行述职测评。
2.个别谈话。考核工作组派出工作小组就考评对象任现职务的职责要求,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考核其一年来的履职情况,特别是是否胜任现职工作,听取干部、群众意见。谈话对象主要包括考察对象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所在部门(学院)领导人员、支部书记、职工代表或与工作密切相关部门代表,听取意见人数一般为7—9人。
3.党委组织部书面向学校纪委征求考评对象党风廉政意见。
4.考察组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形成考核报告报校党委。
5.学校党委常委会根据测评情况和考核谈话情况集体研究,作出是否正式任用的决定。
五、纪律要求
在考评工作中,考评对象不得有拉票贿选等违反干部管理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行为;不得违背实事求是原则,在述职报告中浮夸虚报、隐瞒问题;不得因各种借口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考察组成员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威尼斯98488处科级干部考察工作纪律〉的通知》(校党字〔2012〕32号)精神开展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威尼斯98488委员会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