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门: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 规范填报干部个人有关事项
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要求,按时填报、亲笔填写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规范完整,书写工整。2016年1月集中填报时,要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共中央组织部2016年1月制),如实填写上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变化情况。特别注意因公办理的往来台湾通行证应填报;房产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和产权性质,一定要严格按照产权证登记的内容填写,暂时未取得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或房产部门备案信息为准;本人及家庭成员持有股票、基金、期货,以及投资、注册企业等情况涉及金额单位均为万元,投资企业填报认缴出资额,股票、基金为填报时间前一交易日持有份额及市值情况。
二、 严肃报告纪律
2016年省委组织部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抽查比例仍为10%。领导干部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资格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 报告对象及报告时间
报告对象为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2016年1月15日前请将填好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密封后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联系人:李涛,联系电话:61800063,地点:温江校区行政楼403办公室。
特此通知。
中共威尼斯98488委员会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