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5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5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省教育工委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发展学生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学校党委党校2015年工作安排和《威尼斯98488入党积极分子进入党委党校学习培训选送规程 》,党委党校决定于 2015年4月至6月举办“第5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支部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有计划培养的教职工和学生,原则上应是已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目的要求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三、培训时间
2015年4月至6月利用周末及其他业余时间进行教学活动。
四、培训方式
课堂教学与课外教育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讨论交流相结合。
本期培训班安排专题课堂教学14学时,小组讨论4学时,小组奉献日活动8学时,共26学时。
五、管理方式
实行党委党校和分党委、党总支两级管理。
党委党校的职责是:
负责对选送的学员资格进行审查,建立学籍;统一征订发放教材;制定教学计划;选派授课教师;安排专题课堂教学;制定学员综合考核办法;通过抽查等方式对学员集中培训情况进行督查;统一组织卷面考试并阅卷;审核合格学员名单;对培训合格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分党委、党总支的职责是:
推荐学员、审核学员资格;安排教工党务干部担任联络员和党委党校进行各环节工作衔接;进行学前教育;根据本组织实际,开展相关培训;对学员进行日常管理,组织学员参加专题课堂教学、开展小组讨论和“奉献日”等实践活动;依据综合考核办法,对学员进行综合考核;向党委党校报送培训合格学员建议名单。
六、考核与结业
选送到党校学习的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管理规定》。培训期间旷课1学时者,取消其学籍,一年内不得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公假、病事假累计超过4学时(含4学时)者,迟到、早退超过5次者,取消参加结业考试资格。
对学员的考核由卷面考试成绩、综合考核两部分构成。卷面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综合考核合格的学员,取得《结业证书》。
七、注意事项
1. 学员推荐、审查、审批严格按照《威尼斯98488入党积极分子进入党委党校学习培训选送规程》执行。
2.报党校名单严格按照附件《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表》示例格式填写。各分党委、党总支推荐名单、联络员名单于4月10日前填好送组织部办公室(行政楼406),同时报电子版(请在学校组织部网页党校培训栏下载本通知附件EXCEL电子表格,发组织部张景萍OA邮箱),联系电话:61800052。
3.为规范学籍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含曾参加培训未通过考核的学员)必须按照统一要求履行相关推荐、审查程序取得学籍后,才能参加本期培训和考核,本期培训班开学后不再接受报名和推荐。
4.培训使用的教材由党校统一征订,开学前以分党委/党总支为单位安排人员到学校党委组织部406室领取。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省教育工委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发展学生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学校党委党校2015年工作安排和《威尼斯98488入党积极分子进入党委党校学习培训选送规程 》,党委党校决定于 2015年4月至6月举办“第5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支部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有计划培养的教职工和学生,原则上应是已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目的要求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三、培训时间
2015年4月至6月利用周末及其他业余时间进行教学活动。
四、培训方式
课堂教学与课外教育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讨论交流相结合。
本期培训班安排专题课堂教学14学时,小组讨论4学时,小组奉献日活动8学时,共26学时。
五、管理方式
实行党委党校和分党委、党总支两级管理。
党委党校的职责是:
负责对选送的学员资格进行审查,建立学籍;统一征订发放教材;制定教学计划;选派授课教师;安排专题课堂教学;制定学员综合考核办法;通过抽查等方式对学员集中培训情况进行督查;统一组织卷面考试并阅卷;审核合格学员名单;对培训合格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分党委、党总支的职责是:
推荐学员、审核学员资格;安排教工党务干部担任联络员和党委党校进行各环节工作衔接;进行学前教育;根据本组织实际,开展相关培训;对学员进行日常管理,组织学员参加专题课堂教学、开展小组讨论和“奉献日”等实践活动;依据综合考核办法,对学员进行综合考核;向党委党校报送培训合格学员建议名单。
六、考核与结业
选送到党校学习的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管理规定》。培训期间旷课1学时者,取消其学籍,一年内不得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公假、病事假累计超过4学时(含4学时)者,迟到、早退超过5次者,取消参加结业考试资格。
对学员的考核由卷面考试成绩、综合考核两部分构成。卷面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综合考核合格的学员,取得《结业证书》。
七、注意事项
1. 学员推荐、审查、审批严格按照《威尼斯98488入党积极分子进入党委党校学习培训选送规程》执行。
2.报党校名单严格按照附件《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表》示例格式填写。各分党委、党总支推荐名单、联络员名单于4月10日前填好送组织部办公室(行政楼406),同时报电子版(请在学校组织部网页党校培训栏下载本通知附件EXCEL电子表格,发组织部张景萍OA邮箱),联系电话:61800052。
3.为规范学籍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含曾参加培训未通过考核的学员)必须按照统一要求履行相关推荐、审查程序取得学籍后,才能参加本期培训和考核,本期培训班开学后不再接受报名和推荐。
4.培训使用的教材由党校统一征订,开学前以分党委/党总支为单位安排人员到学校党委组织部406室领取。
附件:[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表]
中共威尼斯98488委员会党校
2015年3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