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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培训

关于举办第7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29 16:13:0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学校党委党校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于2024年10月举办第7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提交入党申请至少满6个月,且已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所属上级党委(党总支)备案的师生员工。

二、培训目的和内容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全面学习、理解和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牢记党的宗旨,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道德修炼,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进一步树牢理想信念;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指导实践、推动学习的强大力量,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过程中贡献力量。

培训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章发展历程,党的发展历程、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最高理想和现阶段的奋斗目标、党的指导思想、党的纪律和作风、党的组织制度和组织机构,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入党的规定和程序等,并可根据单位实际,增设其他富有单位特色的专题培训。

三、培训时间

2024年10-11月

四、培训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党校负责统筹和指导,指导分党校对选送的学员建立学籍、在智慧党校平台建立培训班等,对制定教学计划和考核办法等作出原则性规定;督查各分党校组织学员培训、考试、考核情况;审核各分党委、党总支报送的合格学员名单;对培训合格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分党校负责举办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选送的学员建立学籍、制定教学计划和考核办法、在智慧党校平台建立培训班,组织实施理论教学、小组讨论、主题实践活动、结业考试、综合考核等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二)集中培训一般不少于30学时,主要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小组研讨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线下专题培训原则上不少于10学时。各分党校要细化培训方案,对各环节作出具体安排,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举办培训班,统筹开展培训。

(三)线下授课师资原则由校、院处党委(党总支)委员、学校理论宣讲团成员、教师党支部书记、专职组织员、辅导员等组成。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要带头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授课。

(四)各分党校设“班主任”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督学工作。各学院党委的“班主任”一般由专职组织员担任,其他分党委、党总支指派一位专人负责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督学工作。多单位联合举办培训班的,除牵头单位指定1名班主任,其他联训单位也需配备班主任。

五、相关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分党校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分党校工作的领导,把分党校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专题研究讨论制定培训计划,并加强指导督促,确保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

2、各分党校要加强工作组织,创新培训形式,积累培训经验,打造特色,积极宣传,及时将培训情况报学校党校;

3、各分党校要严格培训纪律,切实做好培训学员的教育管理。学员凡在培训期间有违纪行为、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结业;

4.请各分党校于10月20日前报送2024年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方案备案表(附件1)和第7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单(附件2);11月29日前报送第7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结业考核登记表(附件3),联合举办的培训班由牵头的分党校负责。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和签字盖章PDF版本发送杨剑OA邮箱。

联系人:杨剑   61800052

 

附件:

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方案备案表

2.第7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单

3.第7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结业考核登记表


 

                 中共威尼斯98488委员会党校

                   2024年10月14日


终审:党委组织部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