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政治审查工作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29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大学生因应征入伍、公招、就业等需进行政治审查时,对其中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的证明,应按以下程序办理:1、由学生在校期间的辅导员如实填写(或出具书面材料)并签名。2、所在学院领导审核后,签署具体意见,盖学院分党委(或党总支)公章。3、学校保卫处核实其在校期间有无违纪违规甚至违法行为的情况后,签署具体意见并盖章。4、视用人单位要求,盖校级印章。5、学校所在地派出所(温江区公安分局天府派出所)签署意见并盖章。 终审:超管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