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的通知(二)
全校师生员工:
根据学校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安排,为巩固前期整治成果,推动校园交通秩序严管严控常态化,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应主动配合学校交通管理,自觉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在交警部门进校执法期间,将对超速行驶、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抓拍处理。
二、师生员工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必需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须在学校保卫处登记备案并安装“校园通行”铭牌后,可由学校东门专用通道出入校园,学校南门、北门及东侧门人行通道自即日起仅限行人及自行车出入。
三、未安装“校园通行”铭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内行驶。禁止所有外卖车辆进入校园。
四、师生员工闲置的废旧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已由学校保卫处清理至第二运动场地下停车场、6公寓西侧旧篮球场集中存放,师生员工可持购置发票等证明材料前往学校保卫处认领。长期无人认领的,学校保卫处将在发布《处置无人认领的废弃车辆的公告》一周后,作为废品予以处置。
五、师生员工在4月10日前未自行处置且停放在学校内的无牌无照摩托车、赛摩,将由学校保卫处、辖区交警部门于近期共同查扣,并集中存放于第二运动场地下停车场;师生员工欲自行处置被查扣的摩托车,可凭购置发票等前往学校保卫处认领,但不得再随意停放在校园内。
特此通知
学校保卫处
2019年4月8日
终审: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