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工作部(保卫处)职责
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实施校园安全、预防、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校内政治保卫、安全稳定、综合治理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安全保卫工作政策、法规,制定校园稳定、安全保卫、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大学生法制教育等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工作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安全设施建设,督促检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预防事、治安案件、火灾等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负责校卫队和“校园110”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调解校内治安纠纷,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涉校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四、负责学校政治保卫工作,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学校政治稳定。
五、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校内师生集体户口,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加强校园内务工、经商等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配合学校外事管理部门做好外籍人员的安全管理。
六、负责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七、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
八、开展法制和安全的宣传、培训、教育活动。
九、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终审: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