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部职责
人民武装部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人民武装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征兵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学校武装工作、国防教育工作规划及实施计划。
二、开展国防教育宣传活动。
三、负责组织学生军事训练,承担本、专科生国防教育理论课教学工作。
四、负责学校民兵预备役队伍的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在校学生应征入伍的宣传、动员、登记工作,协助上级兵役机关完成征兵任务。
六、负责对复、退、转业军人、军(烈)属的优抚工作。
七、战时负责校内的军事动员,在上级武装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战时军事管制工作和各项战备工作;协同上级军事部门组织实施民兵动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任务。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终审:超管